东湖高新区增进外资企业投资生长治理步伐
宣布时间: 2021-07-16
“新外资十条”
(《东湖高新区增进外资企业投资生长治理步伐》)
第一条 勉励落户生长。
企业年累计新增实缴注册资本中的外资部分抵达或凌驾300万美元或等值钱币的,凭据年累计新增实缴注册资本中的外资部分金额的2%-6%给予当年落户生长奖励,但单个企业每年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凌驾人民币2000万元。
《财产》世界500强企业在东湖高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称“世界500强分支机构”)的新增外方投资部分,每100万美元或等值钱币奖励人民币40万元,单个分支机构奖励金额每年累计最高不凌驾人民币400万元。
第二条 增进牢固资产投资。
企业牢固资产投资年累计实际投入的外资部分抵达或凌驾300万美元或等值钱币的,凭据牢固资产投资年累计实际投入外资部分的2%-8%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每年累计最高不凌驾人民币3500万元。
第三条 给予园地补贴。
一般园地补贴。企业在东湖高新区内购置自用厂房或自用办公用房,凭据实付金额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享受的补贴金额累计最高不凌驾人民币500万元;企业在东湖高新区内新租用自用厂房或自用办公用房(新增租赁面积需抵达500㎡)的,连续三年(自前述500㎡及以上的新增租赁面积的第一笔租金实际支付开始起算)凭据年实付租金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金额最高不凌驾人民币200万元。
特殊园地补贴。国际社会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境外政府部分或机构、境外国际商会和行业协会、境外高校及科研机构、境外科学园区及孵化器、与外事相关的联盟及效劳机构、其他境外科技商务效劳机构等)在东湖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效劳处、驻点及类似机构,且在东湖高新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连续三年(自第一笔租金实际支付开始起算)凭据年实付租金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金额合计最高不凌驾人民币200万元。
第四条 提供贷款贴息。
企业从境内银行取得自用贷款的,凭据实际贷款金额,给予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5%的贴息,单个企业年贴息总额累计最高不凌驾人民币300万元。
第五条 人才奖励。
支持人才培养。实缴注册资本抵达50万美元或在东湖高新区年实际缴纳(不含减免部分,下同)税额抵达人民币100万元的企业,凭据企业实际缴纳社保的年新增人数给予不凌驾人民币3000元/人的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人数合计不凌驾500人次。
奖励外籍高端人才。对在东湖高新区内年实际缴纳税额抵达人民币500万元的企业的外籍高端人才(税后个人年收入抵达30万元的外籍员工)在东湖高新区实际事情且连续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凭据其在武汉进行租房或买房的年自用实际支出或年交通自用实际支出给予补贴,但每人每年补贴金额累计最高不凌驾人民币10万元。为外籍人才提供居住、落户、签证申请、事情许可申请等便当�;萍鐾庾势笠登泻咸跫母咛趵砣瞬派瓯ü摇扒思苹薄⑽浜菏小岸蓟岷献嗜恕奔苹岸咝虑�3551光谷人才计划”。
第六条 奖励总部落户。
关于在东湖高新区设立地区总部的企业,一次性(指单个支持工具的某一事项仅享受一次奖励,下同)给予人民币100万元的开办补贴。
第七条 支持自贸区内效劳业生长。
关于进入中国(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的某效劳业领域的首家外资独立法人企业,前述效劳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文化、教育、商务、旅游、医疗健康、科技效劳、工程设计等领域,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第八条 勉励研发。
勉励外资企业在中国(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设立研发中心,凭据研发中心年实际研发用度支出的10%给予奖励支持,年补贴金额合计最高不凌驾人民币200万元。
第九条 国际化生活配套奖励。
支持国际连锁商超、卖场落户东湖高新区(以下简称“落户商超、卖场”),关于落户商超、卖场在东湖高新区的年累计营收抵达人民币5000万元,一次性给予开办补贴人民币100万元;落户商超、卖场进入近三年德勤《全球100强零售商》榜单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第十条 中介机构奖励。
勉励中介机构引进外资。对乐成引进外资企业在东湖高新区新设项目公司的招商引资中介,凭据经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审核认定的前述项目公司工商设立之日起12个月内新增实缴注册资本中的外资部分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合计最高不凌驾人民币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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